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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0-05-2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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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州5月22日电 (郑江洛)“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设立半年以来,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职能作用。

  据悉,该巡回法庭是福建省*专门从事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巡回法庭,成立于去年11月。

  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明确台江区法院“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为福州市*管辖全市辖区内“列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的专业法庭。

  台江区法院副院长陈可彪表示,巡回法庭通过“三审合一”(指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三合一),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快执古厝保护案件。目前,法院指定民一庭法官负责巡回法庭案件。

  据悉,台江区法院同时在台江上下杭永德会馆和鼓楼三坊七巷安民巷53号设立巡回法庭办案点。下一步,台江法院还将在仓山区梁厝设立一个办案点。

  目前,巡回法庭接到专线质询及反映问题电话8件、11人次。

  相关人士指出,“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设立半年来,台江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还积极“诉源”化解矛盾纠纷。

  2019年8月,福建高院出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其中第四项提出要探索建立文化遗产巡回法庭。为解决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难题积案,加强全省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巡回法庭法官还针对古厝较为集中区域多为旅游景区,经营商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可能引发各类租赁、劳资纠纷的特点,主动走访企业、商会等,了解一线劳资双方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劳动用工法律宣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今年4月14日,福州市中院印发《关于涉文物资源与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台江区法院设立的“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福州市辖区内“列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对于案件中既有涉文化遗产保护因素,又有涉香港、澳门、台湾或涉外因素的,亦由巡回法庭审理。下一步将扩大到刑事案件审理。

  “‘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的设立,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项创新举措。同时,为即将在福州召开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台江区法院院长高艳芬说。(完)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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